中國有句俗話叫“債不過年”。舊時商業往來,年底必須結清欠賬,欠債的人過年之難,猶如過關??捎芯W友吐槽說,現在欠錢的才是“大爺”。年關臨近,討債還錢也成為了不少人關心的線萬元,能否私自處理他的車子?未能按時還款,如何主張逾期利息?“老賴”不還錢,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本期《讀者律師麻辣問答》,晚報君請來了晚報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平宇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洋為讀者答疑解惑,列舉討債還錢中的注意事項。
楊先生來電:一年前,我借給朋友朱先生30萬元,用于其生意上資金周轉,現在對方無力償還。我手上現有朱先生的一輛車,我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權私自處理車子?
律師解答:楊先生無權私自處理車子。楊先生與其朋友之間構成借貸關系,其朋友未還款構成違約,但對方違約不代表楊先生取得車輛的所有權,車輛的處置權屬于車輛所有人,且以登記為準。
如果對方愿意配合楊先生處置車輛,將車輛出賣款用以償還欠款或者楊先生與對方約定好車輛價值然后過戶至楊先生名下用以抵償債務。如果對方不配合的,則楊先生應當向法院起訴,并對該車輛進行財產保全,待判決生效后申請法院對車輛進行拍賣以獲取拍賣款。
車輛可以作為擔保債務實現的抵押物,但應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否則無法取得優先受償權,即使存在抵押登記也不得私自處理,應當通過法院訴訟程序。同時,對于知悉對方財產線索的,起訴時應申請對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
陳女士留言:去年年初,我先生僅憑一張身份證和他的手機通訊錄名單在一借貸公司借了5萬元高利貸,約定每月還5000元?,F在我們夫妻因資金周轉問題,暫時沒按時還上,方消除影響并主張相應的損失借貸公司給早先備份的通訊錄名單群發了騷擾短信,稱我車禍摔斷腿,無力付醫藥費,求大家募捐。這給我的生活造成了困擾。請問我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債務糾紛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訴訟等方式解決,群發騷擾短信則極有可能觸犯法律。陳女士可以主張民事侵權責任,通過訴訟的方式讓對方消除影響并主張相應的損失。
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因此,隨意公布出借人個人信息的,要賬公司通過訴訟的方式讓對涉嫌侵犯了陳女士的隱私權,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能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另外,借貸公司有惡意編造虛假信息的,對陳女士的親友發布騷擾,對陳女士發布人身攻擊的行為的,情節及后果嚴重的,可能民事侵權,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碰到類似糾紛,可以前往金融監管部門、公安部門等部門以投訴、舉報等方式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友“美蝶”留言:我朋友王小姐向我借了1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為6個月。借條上有寫明:借款期限內,按照月息2%收取。借款期滿后,討債公司是怎樣工作!王小姐并沒有按時償還本金,我要求王小姐繼續支付利息,遭到了她的拒絕。她認為借條上當時并沒有標明逾期利息,因此無需支付。如果不用支付逾期利息,那我豈不是虧了。請問我該怎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解答:網友“美蝶”可以憑借條向對方主張逾期利率,且因利率約定未超過年利率24%,要賬公司故能夠得到法院的全額支持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所以在上限24%的范圍內,應按照約定計算逾期利息。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1)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友“葉不落”留言:前同事開了一家公司,三年前,他自稱因資金周轉向我借錢10萬元。約定一年后償還??晌蚁蛩啻巫酚憻o果。不久前,我聽說借條只有兩年的訴訟時效,如果過了訴訟時效我該拿“老賴”怎么辦?
蘇州收賬律師解答: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對債務清償規定的訴訟時效,如果未能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權利,債權人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否則,將承擔駁回訴訟請求等敗訴的后果。但是《民法通則》第140條有這樣的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